第99章

    他居然反悔!
    艾玛丽丝双手拍桌,掌心拍到桌面,buff在
    身的感觉令人安心:“证人,请不要撒谎。警方可以调出你的行车记录,案发当晚你在哪里,我们一查就知道!”
    “我不知道你们说的是哪里,”司机眼神闪躲,他不敢去看庭上任何一人,害怕对上她们冷厉的双眼,“我可能只是路过。”
    艾玛丽丝敲着胳膊:“你的意思是,你没参与案件?”
    司机咬牙:“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完全不知情!”
    他改主意了,在搅局者的威胁和小丑的恐怖中,他选择倒向小丑。
    搅局者未必会对他做什么,但小丑知道他出庭作证,一定会杀了他,他不想死!
    “异议!”艾玛丽丝冷冷道,“你在撒谎!”
    她不给司机反应的时间,冷道:“在昨天——前天的庭审中,我们知道小丑帮的兔子头套得靠其他人帮忙从外面扣上。”
    “那么,是谁帮死者戴上了头套?”
    她对司机缓缓勾唇:“头套是本案的证物之一,还收在检方的证物保管室里,我拜托了检察官,请他们检查头套上的指纹。”
    检察官慢悠悠地接话:“上面不仅有你的指纹,证人,而且只有你和死者的指纹。”
    死者一定非常重视对艾玛丽丝的刺杀,他怀念小丑在时的辉煌。出发前,他仔细地擦拭过他的头套。
    事与愿违,司机与本案脱不开关系。
    他惊恐地环顾法庭,一时分不清这些步步紧逼的猎人和小丑,究竟谁更可怕。
    司机吸了一口冷气,他只能强迫自己说:“我是去到案发现场了,可我什么都没干,我只是负责接送他。”
    他一口咬定:“我没看到小丑,因为他很久没回来,我直接走了。”
    艾玛丽丝在思考。
    她早料到了这一幕,她可以很痛心地告诉搅局者,她在小丑帮眼里不如小丑有威信。
    她有对策,只是不知道该不该做。
    事情还能更糟糕吗,再怎样卑鄙的手段,也好过哥谭忽然冒出来一个三面律师或者幽灵律师。
    艾玛丽丝撑在桌上,她望着证人,突然提起别的事:“证人,你的手套箱里是不是藏了一把枪?”
    司机的瞳孔收缩成针尖,艾玛丽丝语速不紧不慢,仿佛她就在现场,旁观了一切。
    “小丑杀掉的小丑帮成员是你最好的朋友。你是想过这件事的,杀掉小丑为你的朋友报仇。”
    “幻想很美好,可惜,你没那个胆量。”
    她所说的一切都没有证据,可这份与事实惊人的相似攻破了司机的心理方向。
    他颤抖着,耳边回荡着艾玛丽丝的话。
    “拥有接近小丑的机会时,你光顾着瑟瑟发抖了,你害怕他看出你的心思,害怕他认为你和你的朋友一样,是他的污点,害怕他发疯。”
    “也许有一场意外让你得救,在小丑的枪下活了下来。你说,发现你的背叛之心后,他会给你挑一个什么样的死法呢?”
    “这是威胁,她在威胁我!”司机双手抱头,崩溃地大喊,“我不作证了,我要出去!”
    “没人威胁你。”检察官说,“其实你心里清楚,小丑在哪里对你来说最安全。”
    地狱。
    只有他在地狱遭受折磨,司机在人间才能得到安全。
    司机怔怔地放下双手:“小丑是上了我的车,但我没看到他杀人。”
    他指向被告席的凯文:“他才是小丑帮杀手,明明是他杀了我的朋友!”
    “你真的这么认为吗?”艾玛丽丝问,“案发现场留下了小丑的扑克牌。”
    “可能是他从别的地方得到的,小丑帮杀手本来就是模仿小丑作案。”司机胡乱道。
    他是一个胆小鬼,一直如此。
    如果他的胆子能有一美分硬币大小,他会和朋友一起暗杀艾玛丽丝,被小丑钉在墙上。
    如果仇恨能鼓起他的勇气,他会在车里对小丑开枪,以复仇者的身份死去。
    可是他没有,他能站在这里,是因为艾玛丽丝救了他。
    “你搞错了,我才是小丑帮杀手!”
    临时法庭的大门撞在墙上,一个人飞奔进来,闯入审判之地。
    她大口喘气,对所有人道:“我承认,我是小丑帮杀手,那天晚上,我目睹了小丑的作案过程!”
    耶茜高声压过台下的嘈杂:“我看到他把匕首捅进兔子头套的喉咙里,他杀了他的手下!”
    台上台下,一片哗然。凯文从被告席上站起来:“耶茜!”
    “我没事,”耶茜冷静道,“有事的人是埃莉诺,她
    还在医院抢救。”
    她擅自跑上证人席,一把推下哆哆嗦嗦的司机。
    法官无奈地闭眼,不愿再看菜市场似的庭审现场。
    “证人,请保持安静,等进行证言时再发言。”
    法槌猛地敲下:“再有吵闹者,本院将判处其蔑视法庭之罪!”
    他承认了耶茜的证人身份。
    检察官也没猜到如今的场面,凶手出庭指证另一个凶手。他道:“证人,请描述你目击的现场。”
    耶茜道:“事情要从当晚说起,我甩开了红头罩,跑回消防楼梯。我想趁这个空档杀掉那个贱//人。”
    “消防楼梯没人,我看到了拖拽的血迹。我跟着血迹走过去,正好看到小丑用匕首钉穿那贱//人的脖子,把他钉在广告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