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香港開埠--砵甸乍之治

    前几章所说的鸦片战争的缘起、经过和结果,好像是说远了,除了林维喜案是在香港本土发生,其他的事件好像与香港没有直接关系。
    但其实又不能这样说,因为鸦片战争对香港的影响实在太深远了,要说香港的历史,不得不在鸦片战争这件事上暸解多一点,这才能暸解到为何后来香港是由英国人殖民统治了一百多年。
    且说香港曾海盗横行,又没有大型基础建设,天气又潮湿炎热,连清人也看不上眼:
    「香港蕞尔一岛耳,固中国海滨之弃地也。丛莽恶石,盗所薮,兽所窟。」(〈送政务司丹拿返国序〉,王韬,结集于《弢园文录外编》卷8,1883年)
    这里的环境差至,在1843年5月到10月,此地居然发生疫症,合计有25%英军死亡,砵甸乍和其他香港官员都要到澳门避难。
    英国人发什么瘟,非要香港这片地不可?
    其实,英国人本来对中国领土的第一选择并不是香港。
    是在浙江定海县舟山岛。
    对英国来说,中国实在距离英伦海峡太远了,英国人希望在中国附近能有一地方便商人存货和侨居。
    虽然清朝肯开放广州进行通商,对洋人来讲,广州不是不行,但始终清朝官员限制一定数量的洋人在此地居住,而且当地有清兵驻守监督,洋人始终住得不自在。
    大家还记得英人派了马加尔尼使团来见乾隆皇帝吗?当时马加尔尼就请求乾隆帝在舟山附近指定一座小岛供英商居住、存货和停泊船只。
    乾隆帝嗤之以鼻。
    英人一直都爱舟山,那后来为什么又变成割让香港岛呢?
    因为在1810年代,英国东印度公司来到勘探珠江口海图,发现邻近的香港有「水深港阔」的优势!
    这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英人来到装载货物的商船,很多都是大型帆船,这些船最怕就是港口不够深,然后搁浅,所以香港港口的「水深」,吸引了不了商船靠岸停泊!
    「趸船载烟(鸦片),不进虎门海口,停泊零丁洋(香港和澳门之间)中之老万山、大屿山等处。」(〈鸿舻寺卿黄爵滋奏折〉)
    好一个「水深」!真是应验了庄子所说的「无用之用,方为大用」!你以为有用的东西,别人看不上眼;你自为没用的东西,反而在别人眼中是瑰宝!
    后来鸦片战争中义律与琦善谈判,琦善私下草拟了《穿鼻草约》,割让香港岛出去,也是迎合着英国人口味。
    在《南京条约》未签订之前,其实英国人已经根据《穿鼻草约》的条文插旗香港岛,清朝也拿他们没办法,情况就有点像数百年前葡萄牙占领屯门一样,官兵对这些蛮荒之地其实不大管理。
    1841年1月25日上午8时15分,英国人登上香港岛的水坑口(今上环水坑口街),海军陆战队登陆于26日到达,升起英国国旗,并施放礼炮,宣布正式占领香港岛。(爱德华·贝尔彻在《环球航行记》)
    当时香港是什么环境呢?
    人口稀少到不足一万人,只有3,650人聚居于20条村落,另有2000渔民,有点寸草不生的感觉。(《香港一九八三年——一九八二年的回顾》)
    英国人刚来到,发现这里的村民相当温顺,竟然没有什么的抵抗行为!
    一位英国军医这样说:「他们似乎勤奋而温顺??从各方面看,他们似乎整体上性格很平和;对于改受英国统治,看不出他们有明显的赞同或厌恶。」(k.s mckensize, "narrative of the second campaign in china")
    这其实也不意外,香港这个地方的百姓,始终距离中原王朝的统治较远,离心力较强,以前官员往往也不大理会这个地方的发展,所以对于谁管治他们,他们也没有所谓,反正生活也是要靠自己。
    不得不说,英国人治理香港也是有一手,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去到1842年初,鸦片战争还未结束,香港已发展成人口15000至20000的热闹小城,而且建有不少设施,如邮政局、道路、监狱、政府大楼、法院、码头,甚至有妓院、赌场等等,这摇身一变吸引不少广东的华人前来居住。(高马可:《香港简史》)
    在签订了《南京条约》后,1842年10月,在中国的英国全权代表砵甸乍宣布「香港乃不抽税之埠,准各国贸易,并尊重华人习惯」。
    这一宣布可不得了,既不会激起香港人对英国管治的反对,也吸引了世界各地的人慕名前来。
    1843年4月5日,维多利亚女王颁发《英皇制诰》,为香港的宪制性文件,香港正式成为英国的殖民地,依照《制诰》,砵甸乍于6月26日正式成为香港首任总督。
    这里轻轻解释一下何谓「香港总督」一职。
    香港总督(简称「港督」,governor of hong kong)由英国君主任免,直接向英王/英女王负责,是英国在殖民地的全权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土皇帝」。
    虽然港督由英王/英女王任命,但推荐人选的人往往是英国首相,所以总督不是英王/英女王直接拣选,英王/英女王的任免纯粹是走个程序,毕竟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元首并没有实权。
    港督的权力极大,没有固定任期,有立法、土地批售、法官及公职人员之任命、赦免罪犯及法官之任期等权力,而主持香港的行政机关行政局和立法机关立法局,并委任两局的议员,为香港政务之最高决策权力。
    而且港督是兼任三军总司令,即同时拥有控制驻港英军的权力。
    在1860年前,香港总督有三个特殊的重要任务:与中国进行谈判、休护英国在华权益、确保香港经济发展。(高马可:《香港简史》)
    随着1860年后《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的签订,英国外交部接管了对华事务,港督的外交权才减弱了。
    总言之,港督基本上想在香港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有时候「山高皇帝远」,英国政府的施政方向与港英政府都未必是一致的,稍候章节说到我也会解释一下。
    砵甸乍上任后,马上成立香港政府,设立行政局、定例局(即立法局,立法机关)和最高法院。
    定例局最初连总督在内,只有四名成员。
    所以砵甸乍想过什么法律,基本上都能通过。
    但是,这种大权在握的梦想生活并没有持续很久。
    因为商人不喜欢他。
    砵甸乍不是一个面面俱圆的人。
    他说了做什么就做什么。
    正如一开始他被委派与清廷根据《巴夏礼致中国宰相书》谈判,清廷不肯,他就打,打到肯谈为止。
    在签了《南京条约》后,中国已经开了五个通商口岸。
    但仍有英商走私鸦片。
    砵甸乍认为,这就是他们不对了,要求他们不要这样做。
    所以进行走私鸦片的英商,一律视砵甸乍为眼中钉。
    结果,砵甸乍这个香港首任总督,只是做了317天,一年都不足,就卸任回国了,成为香港史上任期最短的港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