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意外死亡
会议室落针可闻,只剩下了陈益翻阅卷宗的声音。
两位局长点燃香烟,等待陈益将卷宗看完。
这个案子其实挺简单,并非他杀,嫌疑人自己报的警,分局刑侦大队要做的就是勘查现场以及审问,一切搞清楚之后,直接递交了检察院。
争议点有,但不是警方需要考虑的,那是法院的事情。
受害者闫丽娜,二十八岁,职业酒吧领舞兼dj。
嫌疑人于占林,三十二岁,职业电缆铺设承包,就是包工头,挣的不是特别多,但肯定不是工薪可比。
两人是情侣关系。
案发当天,于占林下班后去了闫丽娜所在的酒吧喝酒,一直喝到了凌晨两点,随后两人离开,就近在一家酒店开了房间。
凌晨五点左右,闫丽娜死亡,于占林报警时间是七点,警方赶到的时候闫丽娜已经出现了尸僵。
死因,是基底动脉血管瘤破裂出血,导致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以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
尸检报告上显示,死者存在基础疾病是主要原因,醉酒后做高情绪高剧烈“运动”是诱因,两者结合,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基底动脉血管瘤是一种良性病变不是绝症,闫丽娜的情况比较轻,体积很小连手术都不用做,只是偶尔可能会有头痛恶心的临床表现。
但是呢,若有长期醉酒熬夜外加情绪上的巨大波动使得血压升高,是有可能导致血管瘤破裂的。
一旦破裂,会危及生命。
案发当天闫丽娜和男友在酒吧喝酒喝到凌晨,而后立即到了酒店,在经历了持续放纵后导致血管瘤破裂死亡,程序上属于意外事故。
死者身患疾病这件事有医院病历,分局刑侦大队还去医院找医生确认过,没有问题,确实有病。
得了不能受刺激的病还去酒吧当领舞,每日每夜灯红酒绿,尖叫和音响包围,这个闫丽娜的心还真是大。
就算不死在床上,有朝一日恐怕也会死在酒吧里。
人已经死了无法询问闫丽娜去酒吧工作的原因,从事件发生的时间推断,闫丽娜应该是故意的,正因为得知自己患病,所以才会去酒吧上班,享受没有烦恼的人生。
她去酒吧上班的时间在查出疾病之后,大概率存在因果关系。
看到这里,如果信息无误的话,陈益基本相信了意外事实。
于占林说自己并不知道闫丽娜有病,闫丽娜从来没和他说过,既然不知道,那么在法律上,不能强求他人对受害者隐瞒的情况进行预见,因此主观上不存在过错行为。
而两人是情侣关系,去酒店开房曾经有很多次也不存在强迫,所以泰诚分局刑侦大队在初步调查后,暂时给出了意外的结果。
争议点在于,酒店房间里发现了虐恋工具。
那么,到底是意外,还是过失。
于占林和闫丽娜喝酒,于占林带闫丽娜去了酒店,于占林在酒店和闫丽娜发生了关系并且使用了皮鞭和捆绑工具。
最重要的是,于占林说这是第一次。
两人恋爱两年,第一次就导致了闫丽娜死亡,疑似有因果关系。
还有,闫丽娜当时喝了很多,进酒店的时候能看到走路姿势不对,但勉强清醒。
勉强清醒,反抗能力也会大大降低,那么于占林是否单方面强迫使用了工具呢?是否心理变态就喜欢这种把戏呢?
刑侦大队走访了于占林的前女友,前女友给出了肯定回答:于占林有这个癖好。
问题来了,既然案发当天是闫丽娜的第一次,说明她以前不同意,那么于占林在面对醉酒后的闫丽娜,很有可能强迫了。
刑侦大队审了于占林,他说没有强迫,闫丽娜是同意的。
一面之词,没有文字聊天记录可以证明,所以争议点就来了。
如果于占林在闫丽娜醉酒的情况下强迫使用了工具,那就不是意外了,而是过失杀人。
案件直接登上了法庭,在经历多次开庭后,最终判决于占林无罪释放,赔偿闫丽娜家属一百五十万。
人已经死了,情侣之间的事情很难说的清楚,疑罪从无。
要是闫丽娜真的自愿呢?要是闫丽娜也想寻求刺激呢?无法求证。
简单明了的案发过程,看完最后一页后,陈益合上卷宗放回了档案盒。
“陈队,怎么样?”李局询问。
陈益单指习惯性敲击桌子,脑海中闪过于占林的供词、尸检结果、尸检照片,还原整个事发过程,最终认为此案是存在疑点的。
但他没有说出来。
疑点在于两个方面。
第一,死者闫丽娜手腕的捆绑痕迹。
捆绑痕迹的最大受力点在手腕朝内的方向,而不是两侧,这说明闫丽娜有可能是双手背于身后受到的捆绑。
这本来没什么,绑在前面和绑在后面对本案没什么影响,但问题是于占林接受审问的时候,说的是闫丽娜双手置于身前捆绑。
有撒谎的嫌疑。
当然了,捆绑方式的差异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不足以推翻供词,只能说正常情况下,痕迹不对。
第二,过了两个小时才报警,刑侦大队问过这个问题,于占林的解释是以为闫丽娜睡过去了就没管,然后自己也睡了。
陈益不太相信。
喝酒运动折腾了一晚上,于占林只睡了两个小时就醒了?
还有,他就真的未曾发现闫丽娜的异常?
血管破裂是瞬间发生的,反应是晕厥,只能是身心刺激到达顶峰时出现意外,总不能受刺激的时候没事,失去刺激后在睡梦中死了?
不合理。
如果是受刺激的时候晕厥,那么正常情况下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尝试叫醒,而非置之不理。
再者,人在受到强烈刺激的时候怎么可能睡过去。
试想,在床上做着做着伴侣睡过去了,这合理吗?那可真是小刀拉屁股,八辈子也见不到一回,男方得多差啊,让女的无聊到睡过去。
因此,陈益对于占林的供词持怀疑态度。
从合理性角度分析,于占林应该立即报警才对。
那他为什么没有立即报警呢?因为害怕,为什么害怕?因为他失手导致了闫丽娜的死亡,而非意外。
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遇到这种情况肯定是马上报警,心中无鬼,当然是尽快让警察前来处理,把事情的严重性降到最低,其他的听天由命。
等俩小时什么意思?
卷宗里有于占林的通话记录,他当时没有给任何人打过电话,不存在搬救兵的行为。
那他干什么了?
害怕、愣神、怀疑人生用了半个多小时,重新布置现场用了半个多小时,做心理建设思考该如何回答警方问话用了半个多小时,加起来两个小时。
是这样吗?
陈益如此推断并不是认为于占林有罪,也不是偏向弱势群体,警察的思维就是要怀疑一切,别轻易说出来即可。
自己怎么想,只有自己知道。
真相,来自于现有证据线索以及大量的试错思考。
“嗯……”
陈益做沉思状,用行动回答了李局,意思就是暂时不好说。
见此,李局转移话题:“陈队吃饭了吗?要不咱们边吃边聊吧,泰诚和阳城离得近没啥本地特色,随便吃点?首次见面,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
反观于坡神色有点变化,哪里还有吃饭的心思,不直接说没问题,那就是有问题呗?
他想追问,但话到嘴边又憋了回去。
涉案者身份特殊,不仅查案程序上要避嫌,在私下说话的时候也不能庇护的太明显,很容易引起误会。
也不能说是误会,谁不向着自己亲戚?人都有私心情感。
陈益将卷宗推了回去不再提,笑道:“还没吃呢,都饿了,前段时间在邑城吃了他们的特色炒鸡,现在还挺怀念的。”
他已经给方书瑜发了信息说来泰诚有点事,今晚可能回不去了,对方回复了一大串无语的表情。
饭都做好了。
哎,当警察就这样,要彼此相互理解。
“行啊,那就邑城炒鸡了。”李局来了劲,“我知道有家店不错,局里的朋友经常去,现在就走?老于也一起吧,把其他人也叫上。”
他指的是所有副局。
于坡刚要答应,陈益表示很晚了,让李局一个人陪着就好,没必要那么多人。
李局没有坚持。
今晚的事情就这么结束了,等待已久的副局们接到通知后接连离开,包括内心存疑的于坡在内。
到了地方,还未点菜陈益便让李局把负责此案的领导叫来一起。
两个人,一个是负责此案审核的副局,一个是负责此案调查的刑侦大队队长孙树祥。
李局没有任何意外,似乎已经猜到了,答应后拨通两个人电话告知对方地点。
随后,点菜等待。
“这几位都是陈队手下的优秀人才吧?介绍介绍?”李局闲聊起来。
陈益一一说出了名字和职位,大家算是熟悉认识了。
李局给陈益倒上茶水,不经意间开口:“案子有问题?”
局长之所以是局长,肯定有过人之处,他能看得出来陈益找到了疑点,说不定已经准备要重新侦查了。
若真的查出问题,很多人都会受到影响。
于坡就不用说了,涉案者是他侄子,除了于坡,负责此案的孙树祥以及那位副局,可能也会受到问责。
有功嘉奖有错惩罚,奖惩机制公开透明,在哪里都一样。
陈益:“也不能说有问题,待会我们边聊边讨论讨论。”
李局点头:“行。”
孙树祥两人的速度很快,接到电话立马就开车赶过来了,虽然已经吃过饭,但他们知道李局把他们匆匆叫来肯定不是为了单纯的吃饭。
饭店门口两人碰面,简单交流了一下达成一致,待会进去的时候多看李局眼色,不该说的话少说,尽量不说。
调研组大晚上突然来到了泰诚,哪里也不去直接进了铁平分局,当然不可能是看风景。
“李局。”
“陈队。”
进了房间两人入座,十二人的桌子刚刚好,很宽松。
陈益没有整那些虚的,直接问起了闫丽娜的案子,两人这才明白对方过来是为了这件事。
闫丽娜的案子?
已经判完了啊,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于占林有主观故意,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于占林存在过失,两人是情侣,因开房导致了闫丽娜病变,纯属意外情况。
从法律上讲,赔款即可,到不了坐牢的程度。
副局长姓吴,陈益的注意力先是放在了他身上,刘萍若有协助者,必然是参与过本案调查的内部人员,并且是直接参与,能详细了解全案经过。
谁都有可能,吴副局相对更值得怀疑。
知道调研组,知道调研组组长是谁,知道调研组行程,知道调研组今天离开邑城,应该有点地位,消息灵通。
若真是吴副局,动机就不好猜了,总不能是为了公正吧?他自己就可以给予受害者公正,何必绕那么大圈子让调研组过来。
因此,要么这个人不是他,要么他动机不纯。
孙树祥也是一样的道理,他是本案主侦,除非于坡私底下给他施压了,毕竟是直属上级。
但刚刚调过来的人,于坡敢轻易开口吗?这可不是简单的上下级关系就能搞定的,一旦东窗事发,全都得完蛋。
“卷宗的真实性两位可以保证,对吧?”陈益抛出这个问题。
吴副局不太敢回答,悄悄看向李局,而孙树祥在得知陈益为了此案后不管那些,当即开口:“我以身上的警服向陈队保证,绝对真实,全都是我查的。”
调研组所有人看向孙树祥。
有那么点刚正不阿的气质,不错。
孙树祥说话了,吴副局紧随其后:“我相信孙队长。”
他没有参与案件侦查,当时孙树祥怎么说他就怎么听,作为分管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拘留所以及五个派出所的副局,偶尔审核一起刑事案件,不会过问太多。
只要不存在巨大漏洞和违规程序就行了。
“吴副局和于副局关系不太好?”陈益说道。
闻言,吴副局愣了愣,下意识转头去看李局,随后开口:“陈队,两者绝对没有联系,我想,这也是局里把案子交给我的原因。”
陈益点头:“明白,别干坐着啊,吃菜吃菜,邑城的炒鸡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两人拿起筷子象征性吃了点,算客气客气,胃里早就已经饱了。
“孙队长,卷宗里没有闫丽娜的酒量啊。”陈益提起了这件事。
血液酒精含量不能说明饮酒者状态,每个人的酒量是不一样的,有的一杯就醉,有的可以一直喝。
正因为无法说明饮酒者状态,所以酒驾有着严格的标准,不能说你酒量好就可以开车。
孙树祥放下筷子,道:“监控显示闫丽娜进酒店的时候是清醒的,没必要查酒量吧?”
陈益:“正常思维确实没必要,闫丽娜的血液酒精含量是每百毫升320毫克,这是喝了多少啊?酒精里含血吧?”
醉驾是80,闫丽娜320,足足超了四倍,而且还是在经过了几个小时的人体分解后。
孙树祥道:“确实喝了很多,从走访结果看啤酒喝了十瓶以上,还有高度的威士忌大概一斤。”
喝了这些还能走,很牛的酒量水平了。
陈益:“但于占林喝的不是很多。”
孙树祥:“也不少了,只是没有闫丽娜多。”
一边聊着,陈益从盘里夹起一块鸡肉,声音响起:“有没有可能于占林是故意灌醉的闫丽娜呢。”
孙树祥从未想过,僵在了那:“啊?故意?”
陈益吃着肉:“随便聊聊,你不用多想,从卷宗看,存在合理怀疑的依据。”
孙树祥拿捏不准陈益想表达什么,虐恋工具吗?
灌醉?
就算是灌醉,好像也不影响结果?根据警方掌握的所有线索,闫丽娜的死确实是意外,查案看的是实际线索,不能瞎猜。
主要是于占林不知道闫丽娜有病,这点很重要。
还有,也没灌醉啊,闫丽娜确实是清醒走进的酒店,小醉而已。
进了房间后就不知道了,于占林说的都能对上,不然也不会有争议。
两位局长点燃香烟,等待陈益将卷宗看完。
这个案子其实挺简单,并非他杀,嫌疑人自己报的警,分局刑侦大队要做的就是勘查现场以及审问,一切搞清楚之后,直接递交了检察院。
争议点有,但不是警方需要考虑的,那是法院的事情。
受害者闫丽娜,二十八岁,职业酒吧领舞兼dj。
嫌疑人于占林,三十二岁,职业电缆铺设承包,就是包工头,挣的不是特别多,但肯定不是工薪可比。
两人是情侣关系。
案发当天,于占林下班后去了闫丽娜所在的酒吧喝酒,一直喝到了凌晨两点,随后两人离开,就近在一家酒店开了房间。
凌晨五点左右,闫丽娜死亡,于占林报警时间是七点,警方赶到的时候闫丽娜已经出现了尸僵。
死因,是基底动脉血管瘤破裂出血,导致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以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
尸检报告上显示,死者存在基础疾病是主要原因,醉酒后做高情绪高剧烈“运动”是诱因,两者结合,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基底动脉血管瘤是一种良性病变不是绝症,闫丽娜的情况比较轻,体积很小连手术都不用做,只是偶尔可能会有头痛恶心的临床表现。
但是呢,若有长期醉酒熬夜外加情绪上的巨大波动使得血压升高,是有可能导致血管瘤破裂的。
一旦破裂,会危及生命。
案发当天闫丽娜和男友在酒吧喝酒喝到凌晨,而后立即到了酒店,在经历了持续放纵后导致血管瘤破裂死亡,程序上属于意外事故。
死者身患疾病这件事有医院病历,分局刑侦大队还去医院找医生确认过,没有问题,确实有病。
得了不能受刺激的病还去酒吧当领舞,每日每夜灯红酒绿,尖叫和音响包围,这个闫丽娜的心还真是大。
就算不死在床上,有朝一日恐怕也会死在酒吧里。
人已经死了无法询问闫丽娜去酒吧工作的原因,从事件发生的时间推断,闫丽娜应该是故意的,正因为得知自己患病,所以才会去酒吧上班,享受没有烦恼的人生。
她去酒吧上班的时间在查出疾病之后,大概率存在因果关系。
看到这里,如果信息无误的话,陈益基本相信了意外事实。
于占林说自己并不知道闫丽娜有病,闫丽娜从来没和他说过,既然不知道,那么在法律上,不能强求他人对受害者隐瞒的情况进行预见,因此主观上不存在过错行为。
而两人是情侣关系,去酒店开房曾经有很多次也不存在强迫,所以泰诚分局刑侦大队在初步调查后,暂时给出了意外的结果。
争议点在于,酒店房间里发现了虐恋工具。
那么,到底是意外,还是过失。
于占林和闫丽娜喝酒,于占林带闫丽娜去了酒店,于占林在酒店和闫丽娜发生了关系并且使用了皮鞭和捆绑工具。
最重要的是,于占林说这是第一次。
两人恋爱两年,第一次就导致了闫丽娜死亡,疑似有因果关系。
还有,闫丽娜当时喝了很多,进酒店的时候能看到走路姿势不对,但勉强清醒。
勉强清醒,反抗能力也会大大降低,那么于占林是否单方面强迫使用了工具呢?是否心理变态就喜欢这种把戏呢?
刑侦大队走访了于占林的前女友,前女友给出了肯定回答:于占林有这个癖好。
问题来了,既然案发当天是闫丽娜的第一次,说明她以前不同意,那么于占林在面对醉酒后的闫丽娜,很有可能强迫了。
刑侦大队审了于占林,他说没有强迫,闫丽娜是同意的。
一面之词,没有文字聊天记录可以证明,所以争议点就来了。
如果于占林在闫丽娜醉酒的情况下强迫使用了工具,那就不是意外了,而是过失杀人。
案件直接登上了法庭,在经历多次开庭后,最终判决于占林无罪释放,赔偿闫丽娜家属一百五十万。
人已经死了,情侣之间的事情很难说的清楚,疑罪从无。
要是闫丽娜真的自愿呢?要是闫丽娜也想寻求刺激呢?无法求证。
简单明了的案发过程,看完最后一页后,陈益合上卷宗放回了档案盒。
“陈队,怎么样?”李局询问。
陈益单指习惯性敲击桌子,脑海中闪过于占林的供词、尸检结果、尸检照片,还原整个事发过程,最终认为此案是存在疑点的。
但他没有说出来。
疑点在于两个方面。
第一,死者闫丽娜手腕的捆绑痕迹。
捆绑痕迹的最大受力点在手腕朝内的方向,而不是两侧,这说明闫丽娜有可能是双手背于身后受到的捆绑。
这本来没什么,绑在前面和绑在后面对本案没什么影响,但问题是于占林接受审问的时候,说的是闫丽娜双手置于身前捆绑。
有撒谎的嫌疑。
当然了,捆绑方式的差异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不足以推翻供词,只能说正常情况下,痕迹不对。
第二,过了两个小时才报警,刑侦大队问过这个问题,于占林的解释是以为闫丽娜睡过去了就没管,然后自己也睡了。
陈益不太相信。
喝酒运动折腾了一晚上,于占林只睡了两个小时就醒了?
还有,他就真的未曾发现闫丽娜的异常?
血管破裂是瞬间发生的,反应是晕厥,只能是身心刺激到达顶峰时出现意外,总不能受刺激的时候没事,失去刺激后在睡梦中死了?
不合理。
如果是受刺激的时候晕厥,那么正常情况下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尝试叫醒,而非置之不理。
再者,人在受到强烈刺激的时候怎么可能睡过去。
试想,在床上做着做着伴侣睡过去了,这合理吗?那可真是小刀拉屁股,八辈子也见不到一回,男方得多差啊,让女的无聊到睡过去。
因此,陈益对于占林的供词持怀疑态度。
从合理性角度分析,于占林应该立即报警才对。
那他为什么没有立即报警呢?因为害怕,为什么害怕?因为他失手导致了闫丽娜的死亡,而非意外。
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遇到这种情况肯定是马上报警,心中无鬼,当然是尽快让警察前来处理,把事情的严重性降到最低,其他的听天由命。
等俩小时什么意思?
卷宗里有于占林的通话记录,他当时没有给任何人打过电话,不存在搬救兵的行为。
那他干什么了?
害怕、愣神、怀疑人生用了半个多小时,重新布置现场用了半个多小时,做心理建设思考该如何回答警方问话用了半个多小时,加起来两个小时。
是这样吗?
陈益如此推断并不是认为于占林有罪,也不是偏向弱势群体,警察的思维就是要怀疑一切,别轻易说出来即可。
自己怎么想,只有自己知道。
真相,来自于现有证据线索以及大量的试错思考。
“嗯……”
陈益做沉思状,用行动回答了李局,意思就是暂时不好说。
见此,李局转移话题:“陈队吃饭了吗?要不咱们边吃边聊吧,泰诚和阳城离得近没啥本地特色,随便吃点?首次见面,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
反观于坡神色有点变化,哪里还有吃饭的心思,不直接说没问题,那就是有问题呗?
他想追问,但话到嘴边又憋了回去。
涉案者身份特殊,不仅查案程序上要避嫌,在私下说话的时候也不能庇护的太明显,很容易引起误会。
也不能说是误会,谁不向着自己亲戚?人都有私心情感。
陈益将卷宗推了回去不再提,笑道:“还没吃呢,都饿了,前段时间在邑城吃了他们的特色炒鸡,现在还挺怀念的。”
他已经给方书瑜发了信息说来泰诚有点事,今晚可能回不去了,对方回复了一大串无语的表情。
饭都做好了。
哎,当警察就这样,要彼此相互理解。
“行啊,那就邑城炒鸡了。”李局来了劲,“我知道有家店不错,局里的朋友经常去,现在就走?老于也一起吧,把其他人也叫上。”
他指的是所有副局。
于坡刚要答应,陈益表示很晚了,让李局一个人陪着就好,没必要那么多人。
李局没有坚持。
今晚的事情就这么结束了,等待已久的副局们接到通知后接连离开,包括内心存疑的于坡在内。
到了地方,还未点菜陈益便让李局把负责此案的领导叫来一起。
两个人,一个是负责此案审核的副局,一个是负责此案调查的刑侦大队队长孙树祥。
李局没有任何意外,似乎已经猜到了,答应后拨通两个人电话告知对方地点。
随后,点菜等待。
“这几位都是陈队手下的优秀人才吧?介绍介绍?”李局闲聊起来。
陈益一一说出了名字和职位,大家算是熟悉认识了。
李局给陈益倒上茶水,不经意间开口:“案子有问题?”
局长之所以是局长,肯定有过人之处,他能看得出来陈益找到了疑点,说不定已经准备要重新侦查了。
若真的查出问题,很多人都会受到影响。
于坡就不用说了,涉案者是他侄子,除了于坡,负责此案的孙树祥以及那位副局,可能也会受到问责。
有功嘉奖有错惩罚,奖惩机制公开透明,在哪里都一样。
陈益:“也不能说有问题,待会我们边聊边讨论讨论。”
李局点头:“行。”
孙树祥两人的速度很快,接到电话立马就开车赶过来了,虽然已经吃过饭,但他们知道李局把他们匆匆叫来肯定不是为了单纯的吃饭。
饭店门口两人碰面,简单交流了一下达成一致,待会进去的时候多看李局眼色,不该说的话少说,尽量不说。
调研组大晚上突然来到了泰诚,哪里也不去直接进了铁平分局,当然不可能是看风景。
“李局。”
“陈队。”
进了房间两人入座,十二人的桌子刚刚好,很宽松。
陈益没有整那些虚的,直接问起了闫丽娜的案子,两人这才明白对方过来是为了这件事。
闫丽娜的案子?
已经判完了啊,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于占林有主观故意,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于占林存在过失,两人是情侣,因开房导致了闫丽娜病变,纯属意外情况。
从法律上讲,赔款即可,到不了坐牢的程度。
副局长姓吴,陈益的注意力先是放在了他身上,刘萍若有协助者,必然是参与过本案调查的内部人员,并且是直接参与,能详细了解全案经过。
谁都有可能,吴副局相对更值得怀疑。
知道调研组,知道调研组组长是谁,知道调研组行程,知道调研组今天离开邑城,应该有点地位,消息灵通。
若真是吴副局,动机就不好猜了,总不能是为了公正吧?他自己就可以给予受害者公正,何必绕那么大圈子让调研组过来。
因此,要么这个人不是他,要么他动机不纯。
孙树祥也是一样的道理,他是本案主侦,除非于坡私底下给他施压了,毕竟是直属上级。
但刚刚调过来的人,于坡敢轻易开口吗?这可不是简单的上下级关系就能搞定的,一旦东窗事发,全都得完蛋。
“卷宗的真实性两位可以保证,对吧?”陈益抛出这个问题。
吴副局不太敢回答,悄悄看向李局,而孙树祥在得知陈益为了此案后不管那些,当即开口:“我以身上的警服向陈队保证,绝对真实,全都是我查的。”
调研组所有人看向孙树祥。
有那么点刚正不阿的气质,不错。
孙树祥说话了,吴副局紧随其后:“我相信孙队长。”
他没有参与案件侦查,当时孙树祥怎么说他就怎么听,作为分管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拘留所以及五个派出所的副局,偶尔审核一起刑事案件,不会过问太多。
只要不存在巨大漏洞和违规程序就行了。
“吴副局和于副局关系不太好?”陈益说道。
闻言,吴副局愣了愣,下意识转头去看李局,随后开口:“陈队,两者绝对没有联系,我想,这也是局里把案子交给我的原因。”
陈益点头:“明白,别干坐着啊,吃菜吃菜,邑城的炒鸡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两人拿起筷子象征性吃了点,算客气客气,胃里早就已经饱了。
“孙队长,卷宗里没有闫丽娜的酒量啊。”陈益提起了这件事。
血液酒精含量不能说明饮酒者状态,每个人的酒量是不一样的,有的一杯就醉,有的可以一直喝。
正因为无法说明饮酒者状态,所以酒驾有着严格的标准,不能说你酒量好就可以开车。
孙树祥放下筷子,道:“监控显示闫丽娜进酒店的时候是清醒的,没必要查酒量吧?”
陈益:“正常思维确实没必要,闫丽娜的血液酒精含量是每百毫升320毫克,这是喝了多少啊?酒精里含血吧?”
醉驾是80,闫丽娜320,足足超了四倍,而且还是在经过了几个小时的人体分解后。
孙树祥道:“确实喝了很多,从走访结果看啤酒喝了十瓶以上,还有高度的威士忌大概一斤。”
喝了这些还能走,很牛的酒量水平了。
陈益:“但于占林喝的不是很多。”
孙树祥:“也不少了,只是没有闫丽娜多。”
一边聊着,陈益从盘里夹起一块鸡肉,声音响起:“有没有可能于占林是故意灌醉的闫丽娜呢。”
孙树祥从未想过,僵在了那:“啊?故意?”
陈益吃着肉:“随便聊聊,你不用多想,从卷宗看,存在合理怀疑的依据。”
孙树祥拿捏不准陈益想表达什么,虐恋工具吗?
灌醉?
就算是灌醉,好像也不影响结果?根据警方掌握的所有线索,闫丽娜的死确实是意外,查案看的是实际线索,不能瞎猜。
主要是于占林不知道闫丽娜有病,这点很重要。
还有,也没灌醉啊,闫丽娜确实是清醒走进的酒店,小醉而已。
进了房间后就不知道了,于占林说的都能对上,不然也不会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