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第164章 我见过那个哥哥
第164章 我见过那个哥哥
自从找到韦扬隐和梁横的尸体之后,高公纪就迷失了。
如果按照原本的想法,高公纪会把这两个被虐杀的倒霉蛋的尸体带出去,上交给皇城司,以作为自己所发现的证据之一。
但是现在高公纪的心思却变了,他不想让任何人找到那个夜驰京师长街的人,除了他自己。
然后高公纪就在汴梁城内城区的地下像无头的苍蝇一样转悠了三天,没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找,直到他遇见一个耳朵半聋的孩子。
那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身上满是虱子和污垢,看着呆呆傻傻的,十分的惹人厌弃,当时她正跟其它几个小乞丐大声的讲一个奇怪的大哥哥打雷的故事,然后引来他们肆意的嘲笑。
虽然那个小乞丐一直大声的宣称自己亲眼所见,甚至她的耳朵都被震得听不见了,但是没有人相信她。
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小乞丐们把同伴说得故事当做笑话来听,但高公纪却听得心中一动,他是去过观音院桥下的颜树德巢穴的,虽然那里早已人去巢空,但是被霹雳火丹炸开的缺口却依然保持着它被破坏后的样子。
高公纪一直对那巢穴被破坏的方式感到困惑。
小诗欢快的说道:“大哥哥长得可好看了!比画里的神仙还要漂亮!”
高公纪吼道:“他长得甚么样子?”
没错!当这个小乞丐露出真正模样时,高公纪却发现自己更讨厌对方了。
比如二狗长得很漂亮,很高大(至少对小诗来说是如此),使用一杆很特别的长枪,能发雷法,富有正义感和良善之心。
不想那小诗却委屈道:“老公公又没问,却来怪小诗。”
在此时的大宋军队中,火药一般被用作引火祝融之事,如火药箭,火药弩箭、火药砲箭等等,后来又逐渐添加了号炮功用。
而这所谓雷法又在道人们遮遮掩掩之下,就像传说中的神仙一样大部分时候都是只闻其名而不见其实,故而很多人都是不信的。
须知自从唐代的炼丹师们发明了最初的火药之后,这般声光效果不错的玩意儿不可避免的进入了军事领域。
高公纪···
高公纪却是一惊,惊问道:“你···你不是耳聋了听不见吗?”
高公纪坐得远远的,一边喝着枇杷汤润嗓子,却一边在心里思量。
高公纪有些气苦,他拿过毛笔和宣纸,在上面写道:“你认识那个打雷的人吗?”
至于为什么会是这种情况,在二狗的前世可视作是火药的特性逐渐被人们认知的过程。
如曾经的高公纪就是一个不相信雷法的人。
小诗坐在小胡凳上,晃着自己的小脚丫,嘴里吃着高家看盘里的果子,大眼睛滴溜溜的直转,虽然没有人喜欢她,小丫头依然在那里自得其乐。
宋军真正开始将火药的爆炸威能视作重要的杀敌手段,却还得等到靖康事变之后的南宋时期。
但是现在他却开始相信了。
比较坑人的是,那些真正掌握着核心技艺的道家炼丹师,却宣称自己制造的爆炸药是雷法。
所以他让人给她洗了澡,换了衣服,并喂饱了她。
他强忍着心中的厌恶,冷然道:“不要叫我公公,我也不想记住你的名字,更不需要你记住我!我只想知道,你所说的那个会打雷的人在哪里?”
所谓号炮一响,伏兵尽出,在各类古典演义小说里可是惯常的场景。
高公纪恍然,然后他却又发现了一个比较尴尬的情况,想要与这个讨厌的小丫头进行交流,他必须要用吼的。
小诗却像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兽一样,点着小脑袋细声细气的小声说道:“见过!见过!他还送我东西来呢!”
只有一件事小诗没有说出来,那就是二狗有一条会说话的大狗狗。
小诗又迷茫了,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却道:“老公公,小诗的耳朵并不是完全听不见,只要你说话大声一些,小诗还是能听到的。”
高公纪唤住了那个小乞丐,虽然不知怎的他对那孩子本能的充满了厌恶,但还是把她带到了地面上。
而在这个世界却不然,真正的原因在于,不管大宋的火药匠们如何改进工艺和配方,制造出来的火药就像当初二狗配置的那批用来埋伏刘氏双妖的呲药一样,只会燃烧,却不能爆炸。
高公纪气急,一拳将旁边的案几捣碎,却不曾发出任何声响。他忍不住自言喝骂道:“既不识字!你这小婢何不早言?!简直岂有此理!”
小诗兴致盎然的看着高公纪写完,待得他把纸张递过来,小诗方才吐着舌头一脸害羞的说道:“老公公,我不识字欸!”
高公纪年虽已年过四旬,但并无任何苍老之相,除了有一把胡须,整个人跟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几乎没甚两样。
但是这个小乞丐却让人本能的因厌恶而忽视她的美貌,感觉那就像一堆臭狗屎,甚至连欺负她一下的想法都没有,只是本能的躲避和疏远。
且不说高家的下人如何腹诽自家的家主,高公纪却用嗓子的嘶哑作为代价,终于从小诗的嘴里掏出了二狗的一些有用信息。
小诗却丝毫不以为意,也不管高公纪说什么,只是指了指自己的耳朵,道:“老公公,那天一个大哥哥打雷,小诗的耳朵被震聋了,听不见你说甚么呢。”
高公纪就像当阳桥上的张飞一样大吼道:“小···小丫头!你是不是见过那个会打雷的家伙?”
但是高公纪却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
高公纪以为自己讨厌这个孩子,是因为她太脏了。
这一天,高府的下人仆从感觉他们的家主好像疯了,对着一个捡来的小丫头不断的怒吼咆哮,虽然那个小乞丐确实看着很讨厌,但是家主你这样欺负人家也忒没有气度了吧。
说实话这个孩子长得并不赖,虽然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显得很瘦小,但洗白白了之后,却显露出了清秀的五官气质,这小模样若是放在别人身上,一看就知道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
如果不是这个讨厌的孩子可能知晓那个家伙的下落,高公纪绝对会立刻起身就走,绝对不会跟这个孩子说一句话。
这个小乞丐很有一些自来熟的秉性,她笑嘻嘻的看着高公纪,却道:“老公公(古代年轻人对老者的敬称),你给我吃饭,洗澡,还给我新衣服穿,我会记得你的好的。对了,我叫王茵,你可以叫我小诗。”
汴梁城里有百万人口,虽然长得帅的男人很多,但是身形高大,模样称得上漂亮的却并不多见,若以此为线索应该不难找到那厮。
“只是,”高公纪的目光却转向了小诗:“怕就怕这小丫头说得不怎么靠谱,最后说不得还得靠她亲自指认。”
感谢书友三天露打赏500起点币。
(本章完)
自从找到韦扬隐和梁横的尸体之后,高公纪就迷失了。
如果按照原本的想法,高公纪会把这两个被虐杀的倒霉蛋的尸体带出去,上交给皇城司,以作为自己所发现的证据之一。
但是现在高公纪的心思却变了,他不想让任何人找到那个夜驰京师长街的人,除了他自己。
然后高公纪就在汴梁城内城区的地下像无头的苍蝇一样转悠了三天,没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找,直到他遇见一个耳朵半聋的孩子。
那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身上满是虱子和污垢,看着呆呆傻傻的,十分的惹人厌弃,当时她正跟其它几个小乞丐大声的讲一个奇怪的大哥哥打雷的故事,然后引来他们肆意的嘲笑。
虽然那个小乞丐一直大声的宣称自己亲眼所见,甚至她的耳朵都被震得听不见了,但是没有人相信她。
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小乞丐们把同伴说得故事当做笑话来听,但高公纪却听得心中一动,他是去过观音院桥下的颜树德巢穴的,虽然那里早已人去巢空,但是被霹雳火丹炸开的缺口却依然保持着它被破坏后的样子。
高公纪一直对那巢穴被破坏的方式感到困惑。
小诗欢快的说道:“大哥哥长得可好看了!比画里的神仙还要漂亮!”
高公纪吼道:“他长得甚么样子?”
没错!当这个小乞丐露出真正模样时,高公纪却发现自己更讨厌对方了。
比如二狗长得很漂亮,很高大(至少对小诗来说是如此),使用一杆很特别的长枪,能发雷法,富有正义感和良善之心。
不想那小诗却委屈道:“老公公又没问,却来怪小诗。”
在此时的大宋军队中,火药一般被用作引火祝融之事,如火药箭,火药弩箭、火药砲箭等等,后来又逐渐添加了号炮功用。
而这所谓雷法又在道人们遮遮掩掩之下,就像传说中的神仙一样大部分时候都是只闻其名而不见其实,故而很多人都是不信的。
须知自从唐代的炼丹师们发明了最初的火药之后,这般声光效果不错的玩意儿不可避免的进入了军事领域。
高公纪···
高公纪却是一惊,惊问道:“你···你不是耳聋了听不见吗?”
高公纪坐得远远的,一边喝着枇杷汤润嗓子,却一边在心里思量。
高公纪有些气苦,他拿过毛笔和宣纸,在上面写道:“你认识那个打雷的人吗?”
至于为什么会是这种情况,在二狗的前世可视作是火药的特性逐渐被人们认知的过程。
如曾经的高公纪就是一个不相信雷法的人。
小诗坐在小胡凳上,晃着自己的小脚丫,嘴里吃着高家看盘里的果子,大眼睛滴溜溜的直转,虽然没有人喜欢她,小丫头依然在那里自得其乐。
宋军真正开始将火药的爆炸威能视作重要的杀敌手段,却还得等到靖康事变之后的南宋时期。
但是现在他却开始相信了。
比较坑人的是,那些真正掌握着核心技艺的道家炼丹师,却宣称自己制造的爆炸药是雷法。
所以他让人给她洗了澡,换了衣服,并喂饱了她。
他强忍着心中的厌恶,冷然道:“不要叫我公公,我也不想记住你的名字,更不需要你记住我!我只想知道,你所说的那个会打雷的人在哪里?”
所谓号炮一响,伏兵尽出,在各类古典演义小说里可是惯常的场景。
高公纪恍然,然后他却又发现了一个比较尴尬的情况,想要与这个讨厌的小丫头进行交流,他必须要用吼的。
小诗却像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兽一样,点着小脑袋细声细气的小声说道:“见过!见过!他还送我东西来呢!”
只有一件事小诗没有说出来,那就是二狗有一条会说话的大狗狗。
小诗又迷茫了,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却道:“老公公,小诗的耳朵并不是完全听不见,只要你说话大声一些,小诗还是能听到的。”
高公纪唤住了那个小乞丐,虽然不知怎的他对那孩子本能的充满了厌恶,但还是把她带到了地面上。
而在这个世界却不然,真正的原因在于,不管大宋的火药匠们如何改进工艺和配方,制造出来的火药就像当初二狗配置的那批用来埋伏刘氏双妖的呲药一样,只会燃烧,却不能爆炸。
高公纪气急,一拳将旁边的案几捣碎,却不曾发出任何声响。他忍不住自言喝骂道:“既不识字!你这小婢何不早言?!简直岂有此理!”
小诗兴致盎然的看着高公纪写完,待得他把纸张递过来,小诗方才吐着舌头一脸害羞的说道:“老公公,我不识字欸!”
高公纪年虽已年过四旬,但并无任何苍老之相,除了有一把胡须,整个人跟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几乎没甚两样。
但是这个小乞丐却让人本能的因厌恶而忽视她的美貌,感觉那就像一堆臭狗屎,甚至连欺负她一下的想法都没有,只是本能的躲避和疏远。
且不说高家的下人如何腹诽自家的家主,高公纪却用嗓子的嘶哑作为代价,终于从小诗的嘴里掏出了二狗的一些有用信息。
小诗却丝毫不以为意,也不管高公纪说什么,只是指了指自己的耳朵,道:“老公公,那天一个大哥哥打雷,小诗的耳朵被震聋了,听不见你说甚么呢。”
高公纪就像当阳桥上的张飞一样大吼道:“小···小丫头!你是不是见过那个会打雷的家伙?”
但是高公纪却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
高公纪以为自己讨厌这个孩子,是因为她太脏了。
这一天,高府的下人仆从感觉他们的家主好像疯了,对着一个捡来的小丫头不断的怒吼咆哮,虽然那个小乞丐确实看着很讨厌,但是家主你这样欺负人家也忒没有气度了吧。
说实话这个孩子长得并不赖,虽然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显得很瘦小,但洗白白了之后,却显露出了清秀的五官气质,这小模样若是放在别人身上,一看就知道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
如果不是这个讨厌的孩子可能知晓那个家伙的下落,高公纪绝对会立刻起身就走,绝对不会跟这个孩子说一句话。
这个小乞丐很有一些自来熟的秉性,她笑嘻嘻的看着高公纪,却道:“老公公(古代年轻人对老者的敬称),你给我吃饭,洗澡,还给我新衣服穿,我会记得你的好的。对了,我叫王茵,你可以叫我小诗。”
汴梁城里有百万人口,虽然长得帅的男人很多,但是身形高大,模样称得上漂亮的却并不多见,若以此为线索应该不难找到那厮。
“只是,”高公纪的目光却转向了小诗:“怕就怕这小丫头说得不怎么靠谱,最后说不得还得靠她亲自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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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