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水母汤
第353章 水母汤
在卧室折腾了半天,燕卜荪走出来时已经换好了一身皱巴巴的棕灰色西装,一手拿着一只袜子,一只黑色,一只蓝色,他就好像全不在意一样弯腰往脚上套。之前事出紧急,牟光坦都没有留意,近看才发现燕卜荪的指尖有许多残留的墨迹。燕卜荪穿好袜子,直起身来,牟光坦的目光不经意地一瞥,发现燕卜荪的裤门坏了,只是随意用一个别针别着,燕卜荪感受到了牟光坦的眼神,却完全关注错了对象,他看了看自己的脚,翘了翘脚趾,一脸满不在乎地抓了抓凌乱的头发:
“哎呀,实在找不到一双的了,不必在意,不必在意!”
燕卜荪在口袋里摸了几下,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哎?我钱包哪儿去了?你先在这沙发上坐坐,我找找啊!”
牟光坦坐在壁炉旁的单人沙发里环顾四周,很显然,燕卜荪先生在这里消磨了不少时光:沙发扶手上有一些未来得及擦干净的烟灰和不小心留下的烫痕,沙发旁的地上放着一个烟灰缸,上面戳着满满的烟头。沙发两侧堆着几十个空酒瓶,一大部分都是白兰地,也有云南土产的杂果酒、杨林肥酒的酒瓶,旁边还散落着一些“大英”牌的空香烟罐。
牟光坦留意到在酒瓶旁边的角落里,有一个陈旧的装满凌乱纸张的箱子,那些纸张有的密密麻麻写满了字迹,有的则只写了几行,有的被反复涂抹过,许多纸张都微微泛黄了,牟光坦猜测这纸上的许多诗句也许寂寞地躺在这里许久了,等待被诗人悉心拣择。
燕卜荪一脸笑容地举着钱包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嘴里吹了一声口哨,牟光坦站起身来。
“先生,这个房子真的很漂亮。”
“哈哈哈,没错,我也搬过来没多久。自从离开剑桥之后我就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了,之前我在伦敦的时候住在一个地下室里,那房间里只有一张铁床,没有床单,只有一张毛毯、一张桌子、一盏灯、一台14英寸电暖气,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燕卜荪地洞”,晚上冷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我就喝黑啤加杜松子酒,或者从售货机里买红玛丽混合酒喝。我刚到昆明的时候住在城外的昆华农校,我的住所就像个二层马厩,我跟七个教师共用一间房,那个房间没有窗户,密不透风,我叫它‘小笼子’,最好笑的是,我的床是一块支在架子上的黑板。跟那里相比,这儿简直像天堂一样了。你快过来看!”
燕卜荪走到窗边拉开窗帘,牟光坦凭窗眺望,翠湖的碧波便尽收眼底,湖中的睡莲含苞待放,莲叶好像一个个绿绿的圆盘,层叠错落,湖畔的杨柳刚刚冒出新芽,嫩绿和鹅黄夹杂其间,像薄雾,又像轻烟。
“怎么样?是不是很美?现在我每天能看到这样的风景,实在是太幸运了!”
牟光坦刚想说什么,突然觉出自己脚下有什么东西在动,他低头一看,一只身躯肥硕的猫在用头蹭着他的小腿,这猫的样子牟光坦从未见过,双眼清澈湛蓝,身上的毛色呈现乳白色,耳朵、脸庞、四肢和尾巴却是棕黑色的。
“这是我养的暹罗猫,看来它很喜欢你啊!”
牟光坦附身抱起了那只猫,它趴在牟光坦的怀里,幸福地眯起眼睛,还不时发出很响的呼噜声,这氛围太过安适,牟光坦也忍不住闭上了眼睛,把脸埋进那蓬松的毛里。
燕卜荪一边将双脚塞进自己那双“开口笑”的破皮靴里一边说:
“你看,穿上鞋之后,这袜子的颜色谁也看不出来了吧?哈哈哈哈哈!对了,你的衣服我洗干净之后再还给你啊!”
“不用不用,不用麻烦了。”
“不不,这是基本的礼貌!我饿了,我们吃饭去吧!”
燕卜荪平日里若是为了官方的应酬交际,则会选择他自认为“贵得离谱”的商务酒店,但若是自己吃饭或是跟相熟的朋友聚会,他便会去一家叫“海棠春”的餐馆。因为是常客,刚落坐不久,燕卜荪就熟门熟路地点好了几个菜。
等菜的时候,燕卜荪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一样,打了一个响指。
“牟光坦,我突然想起来,我之前在长沙有一次跟联大同仁们聚餐,吃到过一个特别奇怪的食物做的汤,看起来像一朵朵白色的,吃起来脆脆的,滑滑的。我从来没见过,就问那是什么,他们有人说这东西长在山上,有人说这一种水母,我简直弄不明白,明明是水母,怎么会长在山上呢?当时叶公超坐在我旁边,我问他,他只说了一句:‘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你多吃一点。’之后他就只是笑,什么也不肯说了。后来我每次到了饭馆都一定会那道‘水母汤’,可是没有一个伙计能听懂我说的话。这时候我才慢慢明白过来,我肯定是被他们捉弄了!”
牟光坦听了燕卜荪的话,仔细琢磨了一会儿,突然灵光一闪:
“吃起来脆脆滑滑,像白色的朵,长在山上,先生,我知道了!先生当日吃的应该是银耳羹,那个白色的朵叫‘银耳’,我不知道英文怎么说——”
“银——耳?我从来没有听过,快快快,我要点菜,我现在就想吃银耳!”
牟光坦叫来伙计,点了一碗银耳羹。店家的菜上得很快,不一会儿功夫,一道银耳羹便端上了桌。
燕卜荪因为太过兴奋,开心地手舞足蹈,他抓了几把金黄色的头发,发型比之前更显凌乱了。
“没错没错,这就是我当时吃的水母汤!!!”
燕卜荪笨拙地舀了一勺放进嘴里,闭眼认真咀嚼了一会儿,一边细细品味一边不住地点头:
“好吃好吃,就是这个味道!”
牟光坦看着燕卜荪不过是吃了一口银耳就开心地像个孩子,仔细想想,他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体会到这种单纯的快乐了。
又更新啦!今天争取再更一章,争取哈!
各位多给些评论和推荐,给我写动力哈!!!
鞠躬!
(本章完)
在卧室折腾了半天,燕卜荪走出来时已经换好了一身皱巴巴的棕灰色西装,一手拿着一只袜子,一只黑色,一只蓝色,他就好像全不在意一样弯腰往脚上套。之前事出紧急,牟光坦都没有留意,近看才发现燕卜荪的指尖有许多残留的墨迹。燕卜荪穿好袜子,直起身来,牟光坦的目光不经意地一瞥,发现燕卜荪的裤门坏了,只是随意用一个别针别着,燕卜荪感受到了牟光坦的眼神,却完全关注错了对象,他看了看自己的脚,翘了翘脚趾,一脸满不在乎地抓了抓凌乱的头发:
“哎呀,实在找不到一双的了,不必在意,不必在意!”
燕卜荪在口袋里摸了几下,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哎?我钱包哪儿去了?你先在这沙发上坐坐,我找找啊!”
牟光坦坐在壁炉旁的单人沙发里环顾四周,很显然,燕卜荪先生在这里消磨了不少时光:沙发扶手上有一些未来得及擦干净的烟灰和不小心留下的烫痕,沙发旁的地上放着一个烟灰缸,上面戳着满满的烟头。沙发两侧堆着几十个空酒瓶,一大部分都是白兰地,也有云南土产的杂果酒、杨林肥酒的酒瓶,旁边还散落着一些“大英”牌的空香烟罐。
牟光坦留意到在酒瓶旁边的角落里,有一个陈旧的装满凌乱纸张的箱子,那些纸张有的密密麻麻写满了字迹,有的则只写了几行,有的被反复涂抹过,许多纸张都微微泛黄了,牟光坦猜测这纸上的许多诗句也许寂寞地躺在这里许久了,等待被诗人悉心拣择。
燕卜荪一脸笑容地举着钱包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嘴里吹了一声口哨,牟光坦站起身来。
“先生,这个房子真的很漂亮。”
“哈哈哈,没错,我也搬过来没多久。自从离开剑桥之后我就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了,之前我在伦敦的时候住在一个地下室里,那房间里只有一张铁床,没有床单,只有一张毛毯、一张桌子、一盏灯、一台14英寸电暖气,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燕卜荪地洞”,晚上冷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我就喝黑啤加杜松子酒,或者从售货机里买红玛丽混合酒喝。我刚到昆明的时候住在城外的昆华农校,我的住所就像个二层马厩,我跟七个教师共用一间房,那个房间没有窗户,密不透风,我叫它‘小笼子’,最好笑的是,我的床是一块支在架子上的黑板。跟那里相比,这儿简直像天堂一样了。你快过来看!”
燕卜荪走到窗边拉开窗帘,牟光坦凭窗眺望,翠湖的碧波便尽收眼底,湖中的睡莲含苞待放,莲叶好像一个个绿绿的圆盘,层叠错落,湖畔的杨柳刚刚冒出新芽,嫩绿和鹅黄夹杂其间,像薄雾,又像轻烟。
“怎么样?是不是很美?现在我每天能看到这样的风景,实在是太幸运了!”
牟光坦刚想说什么,突然觉出自己脚下有什么东西在动,他低头一看,一只身躯肥硕的猫在用头蹭着他的小腿,这猫的样子牟光坦从未见过,双眼清澈湛蓝,身上的毛色呈现乳白色,耳朵、脸庞、四肢和尾巴却是棕黑色的。
“这是我养的暹罗猫,看来它很喜欢你啊!”
牟光坦附身抱起了那只猫,它趴在牟光坦的怀里,幸福地眯起眼睛,还不时发出很响的呼噜声,这氛围太过安适,牟光坦也忍不住闭上了眼睛,把脸埋进那蓬松的毛里。
燕卜荪一边将双脚塞进自己那双“开口笑”的破皮靴里一边说:
“你看,穿上鞋之后,这袜子的颜色谁也看不出来了吧?哈哈哈哈哈!对了,你的衣服我洗干净之后再还给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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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这是基本的礼貌!我饿了,我们吃饭去吧!”
燕卜荪平日里若是为了官方的应酬交际,则会选择他自认为“贵得离谱”的商务酒店,但若是自己吃饭或是跟相熟的朋友聚会,他便会去一家叫“海棠春”的餐馆。因为是常客,刚落坐不久,燕卜荪就熟门熟路地点好了几个菜。
等菜的时候,燕卜荪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一样,打了一个响指。
“牟光坦,我突然想起来,我之前在长沙有一次跟联大同仁们聚餐,吃到过一个特别奇怪的食物做的汤,看起来像一朵朵白色的,吃起来脆脆的,滑滑的。我从来没见过,就问那是什么,他们有人说这东西长在山上,有人说这一种水母,我简直弄不明白,明明是水母,怎么会长在山上呢?当时叶公超坐在我旁边,我问他,他只说了一句:‘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你多吃一点。’之后他就只是笑,什么也不肯说了。后来我每次到了饭馆都一定会那道‘水母汤’,可是没有一个伙计能听懂我说的话。这时候我才慢慢明白过来,我肯定是被他们捉弄了!”
牟光坦听了燕卜荪的话,仔细琢磨了一会儿,突然灵光一闪:
“吃起来脆脆滑滑,像白色的朵,长在山上,先生,我知道了!先生当日吃的应该是银耳羹,那个白色的朵叫‘银耳’,我不知道英文怎么说——”
“银——耳?我从来没有听过,快快快,我要点菜,我现在就想吃银耳!”
牟光坦叫来伙计,点了一碗银耳羹。店家的菜上得很快,不一会儿功夫,一道银耳羹便端上了桌。
燕卜荪因为太过兴奋,开心地手舞足蹈,他抓了几把金黄色的头发,发型比之前更显凌乱了。
“没错没错,这就是我当时吃的水母汤!!!”
燕卜荪笨拙地舀了一勺放进嘴里,闭眼认真咀嚼了一会儿,一边细细品味一边不住地点头:
“好吃好吃,就是这个味道!”
牟光坦看着燕卜荪不过是吃了一口银耳就开心地像个孩子,仔细想想,他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体会到这种单纯的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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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