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三章:从前有个穷小孩

    年少的她,曾背对着殿外城池千万人,包括她的父亲与兄长,她面朝着那个不曾抱过她哄过她的清瘦背影,那是她一生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背负不动心中的苦痛与孤独。至始至终,方歌渔都不大清楚知道做人女儿的滋味是怎样。可即便是一只被抛弃久了,浑身被冻僵了的小兽,也想回家,被娘亲抱一抱啊。那时候,她分明是有娘亲的,可是却活的孤苦无依,独自一人安静地活在无人知晓的清冷角落里。她曾赤着冻僵流血的足,对着殿中殿外所有的人,声嘶力竭地吼道:“是冷铁也好,不是真的也好,我也希望有个人,能够抱一下我,将我好好地藏进心底不要叫人瞧见啊!即便我是不被任何人期许来到这个世上的,可是我……我也想让你来哄哄我啊。”那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任性。再到后来,她娘亲走了……没有回头。她活在了万众瞩目的阳光下,成为了十方城最尊贵不容侵犯的人。成为了无数期许她的长辈们心中尖尖儿上的人。再后来,她也成为了全天底下,大家公认最任性,最难伺候的仙门大小姐。她不再软弱,傲慢伤人的尖刺,成为了她最有利的保护伞。失意之时,无人愿意多看她一眼。荣耀之时,她一身锋芒,旁人不愿靠近,怕被伤害。从始到终,不论是清孤一人,还是尊华一身。黑暗里,光明中,她始终都是一个人独临影子,一人仰望烈火。影子太黑,烈火太盛,她总是能够叫人瞧见的。可是眼前这个欺负她欺负得这般狠的小尸魔,却说着要将她藏进他那颗冰冷的心里,不要叫人瞧见……空荡荡的心空无一物,此刻却仿佛被一根细韧的视线勒住,紧得微微有些发疼。搭放在百里安胸膛上的指尖蓦然收紧了几分,方歌渔神色恍惚,心绪微乱。被他看见了……她的过去。不同于百里安那如同铺了一层黄沙般模糊的梦境回忆。方歌渔不曾遗忘往事,那历历在目的往事,埋藏已久的心事,不仅仅刻印在了她的记忆之中。如今,竟然还叫他给窥得了去。方歌渔有一种难以明喻的难堪。像是一只被开膛破肚的鱼,外表能够折射光辉的鳞片被掀扒开。在清楚的告诉自己,那些横贯交错生在肌肤间的丑陋伤痕非但没有消失半分。反而随着岁月,根深蒂固,融在了血里,长在了骨中,结着厚厚一层宛若脏污般的痂痕。而她就只能濒死地躺在那里,任由路过的行人侧目观赏。可是他没有观赏,也没有露出嘲弄的目光,反而停在她的身前,将她揉进心口里,慷慨地施舍着她一个拥抱,用哄哄她的语气说:快藏进来,别人瞧不见你的。好生混乱荒唐。世人都说,十方城方歌渔,骄傲孤独得像个孔雀,自由无拘得像海里的大鱼。她是仙门世家宠儿,天生就具备仙人之血,不同于凡尘俗世之中万千独行于苦寒大道上的修行者。迢迢仙路不过是她脚下寻常普通的坦顺大道,又得君皇娘娘青睐有加。所有人都一致认为,她生来就有任性放肆的资本。而事实证明,这些年来,她所作所为,的确荒唐得让所有人超乎想象。可是又有谁知,她此生唯一的一次任性,是当年那次毫无意义的咬牙切齿,怨气冲天,如一只蚍蜉撼大树,耗尽了一身无用的气力。可是任性的代价,也摧毁了她的心,让她活在痛不欲生的悔恨里。她仍记得,当年宫落之中那个让她怎么也亲近不起来的背影,在从那个高耸入云端的城塔之上冷漠跃下的前一刻,曾回首看了她一眼。她忘记了当时那个女人是怎样的眼神了。被岁月斑驳的回忆里,有的只是银蓝色的巨塔,万仞高的雪浪如天幕一般,淹没了她的视线,也湮灭了那道孤绝的身影。暗夜一片静谧,梦魇一般的阴影回忆拢在心间。方歌渔一瞬间从回忆中惊醒,搭放在他胸膛间的手,不知何时圈在了他的脖颈间,姿态亲密无间又毫无防备。更荒诞不羁且令人不堪的是,就连她那双一开始在防抗踢蹬的腿也在不知不觉间环在了少年劲瘦绷紧弓起的腰。空气静寂了半晌,方歌渔只觉脸颊越烧越热。她狼狈地咬了咬唇,心头慌乱极了,几乎快要被羞耻的情绪压垮。面对这家伙的欺负,她居然还主动了起来。不过令人吃惊的是,她分明感受到了他蓄势的力量。可是百里安却没有现在就要她的意思,滚烫的目光令人不安,胸膛重重起伏着。他忽然俯身吻上,夺过被她自己咬住的下唇。少女的胭脂被他含蹭得褪色,将他苍白无血色的唇染上了层层叠染的黛色。方歌渔怔了一下,旋即脸颊激烫的烧红了起来。莫名的畏怯让她紧张的绷紧身体。近在咫尺的距离,方歌渔身子能够听到他压抑至极时,牙关咯咯打颤的声音。“方歌渔……”他低低唤道,那是已经丧失了理智的呼唤,她不知晓他为何还要将身子绷得这么紧。只感觉到他忽然轻轻擦过她的脸颊,变幻了一下方向,吻上了她那只小巧的耳。少女的耳垂薄得近乎透明,透着稚嫩的白皙,如玉瓷般的耳垂上点缀着的朱砂小痣被轻偿浅品得愈发殷红妖娆。她的耳根渐渐红透,双手撑着他起伏的胸膛,侧过娇俏嫣红的脸蛋。渐渐地溢出一缕低吟,随着他齿关收紧,时而又发出断断续续的软软呜咽。滚烫的呼吸声倾洒在她的耳缘边,朦胧间,她似乎听到他在不断唤着她的名字。她一口咬在他的肩膀上,力度很轻,只留下一道小小的印子。刚出生的小奶猫也咬不出这么浅的痕迹来。她呜咽着,声音分明软得厉害,却还要用发狠的语气威胁道:“臭司尘,你今日若是胆敢坏了我身子,我就将你……”要将他如何?千刀万剐,还是油炸火烹?还是剥皮断腿,剁碎了喂狗?迟疑了一下,她眼神凶狠地用力瞪了他一眼,道:“我就将你关起来!”咬着他耳朵的动作忽然停了下来。方歌渔不由自主地揪紧他垂落在胸前的一缕黑发,心也跟着被掐紧了似的,升起一股子莫名的恼意与失措。是她放话放得太狠了把他吓住了吗?停了不过片刻,耳垂又被他的咬了一口,只听到他重重喘了一声,含混着用力的声儿,坦诚说道:“要。”耳垂被他咬得发烫,真不知着小子为何玩一只耳朵能完这么久。旁人急色男子都喜欢女子的腰啊腿啊胸啊什么的。偏偏就他,爱好这么寡淡清奇。方歌渔明知故问:“要?想要什么?”仿佛似要极力证明自己的渴求,百里安喉咙发出滚动的声音,给人一种得理不饶人的耍无赖感。“想要。”“要你。”“我的。”“会藏好。”方歌渔被他那烧人的嗓音,坦荡直白的回答逼得身子一阵发软。她明明最讨厌异性男子对她的示好了,平日里哪怕是有人刻意微妙的想要亲近一二,都会被她狠下毒手,扫赶苍蝇一般打断狗腿。更不要说这么直白的放肆之语了。可是为什么,她会有一丝丝被人这般强烈渴求需要的自得与窃喜。她压低声音,面色比方才都要红,咬着唇就像是一个存了许久私房钱的穷小孩儿,忽然下定决心,掏出全部家底子去买一件很贵很贵的东西。那个超凶的少女在他耳边小声说道:“司尘,你让我养一辈子,好不好?”